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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危化品整治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14:15:09

     8月1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简称《危化品整治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加大严查力度。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绝对安全。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危险货物港口要确保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通知还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并进一步提升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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